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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三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
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三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
2021-10-22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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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22

   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提升司法公信力,10月21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、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、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侦查人员、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。


经查,犯罪嫌疑人马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被交警查获,三人血液中乙醇含量均低于100mg/100ml。马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系初犯,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综合考虑醉酒程度、行车速度、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及认罪悔罪等情况,检察机关认定三人犯罪情节轻微,拟对马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听证。


听证会上,人民监督员、侦查人员、值班律师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,三人表示会深刻反思,吸取教训,遵纪守法,加强法律法规学习。


邀请人民监督员、侦查人员、值班律师参加公开听证,有利于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、接受各方监督,即实现了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全覆盖,又能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配套,以公开促公正,以听证促公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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